山东省社区发展与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理事会职责

2016-05-30 16:34:24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山东省社区发展与社会工作研究中心

理事会职责

一、理事长职责

1.研究中心理事长承担主持理事会会议的责任,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2.研究中心理事长是同外界领导人联络的主要联系人。

3.研究中心理事长组织实施研究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

4.研究中心理事长拟订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5.研究中心理事长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6.研究中心理事长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7.研究中心理事长制定研究中心发展目标,确定研究中心发展方向,进行发展规划。

8.研究中心理事长审核批准会议决议,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标准的实施情况。

9.研究中心理事长审核批准财务报表。审核批准资金走向,资金用途。

10.研究中心理事长组织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

二、副理事长职责

1.研究中心理事长在理事长缺席时代理职能;

2.研究中心理事长给其分配具体的分管职能;

三、理事职责

1.根据研究中心理事会的要求,参加理事会会议或成员代表大会,并按工作要求落实工作。

2.根据研究中心理事会的要求,落实理事会的日常工作,起草理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3.配合研究中心理事长处理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4.按照研究中心的分工各司其责,协调配合,负责做好工作准备、开展和组织验收工作。

5.参议和落实研究中心发展规划或经营方针。

6.完成研究中心理事会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